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咸宁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庆刚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支点建设,助力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咸宁实践,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作出了人大贡献。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咸宁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审:张昊
二审:刘思祺
终审: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