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丨湖北力挺民营企业大显身手

“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2月17日,在北京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明确释放出一系列稳民营经济政策强音。‌

4月17日,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举行,会上发布《湖北省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通过20条举措充分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助力湖北民营企业“大有可为”“大显身手”。

总体目标

2027年——

形成50个左右民营特色产业集群;

民营经济年均增长6%左右;

增加值达到4.5万亿元

20条举措

一、提升民营经济贡献度

1.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 建立民营大中小、科技型、创新型、专精特新企业库梯次帮扶。

  • 开展产业链条招商、产业生态招商、应用场景招商、要素储备招商与高端科创招商。

  • 每年新增返乡创业主体10万户左右、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40万人以上。

2.加快民企转型升级

  • 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两重”“两新”。

  • 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或组建协同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

  • 持续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中试平台向民营企业开放。

3.积极扩大民间投资

  • 滚动发布面向民间资本的投资项目清单。

  • 大胆创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

  • 支持民营企业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投融资政策和工具。

二、扩大市场开放活跃度

4.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政策清理

  • 持续清理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的政策措施。

  • 歧视民营企业的规定做法,妨碍依法平等准入的规定和做法。

5.深化产业链供应链融合赋能

  • 培育引导100家以上重点民营企业深度嵌入全省现代产业体系。

  • 支持民营企业融入国控、楚象等供应链。

  • 构建大中小、国企民营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活跃开放生态。

6.积极稳健推进民企抱团出海

  • 积极应对美国加征关税不利影响。

  • 紧盯非美市场拓展多元出口。

  • 全力做强离岸业务。

  • 完善出海服务网络体系。

  • 加强国际法律服务。

三、畅通要素流通便利度

7.激活金融活水精准直达

  • 用好政府主导的7000亿投资基金群。

  • 开展农民个人信用和农村资产信用贷款、制造企业动产抵押与订单(仓单)质押贷款改革。

  • 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股权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8.促进土地灵活高效适配

  • 全面推广“标准地”出让、五证同发审批模式。

  • 支持民营企业实施“零增地”技改拓展空间。

9.强化能源稳定安全保障

  • 优化绿电消纳和市场交易。

  • 充分满足外向型企业购买绿证、使用绿电。

  • 加强园区基础设施规划统筹。

  • 提高电、气、热等能源保障能力。

10.拓展人才服务优质便捷

  • 保障民营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用工。

  • 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

  • 每年培养50名左右“楚天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

四、提高市场竞争公平度

11.推进政府服务增值化改革

  • 打造一批定制化、套餐式的涉企服务“一类事”新场景。

  • 实现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环节证照“联办、联变、联销”。

  • 消除不合理“备案库、名录库”等隐形壁垒。

12.开展招投标突出问题整治

  • 消除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条款和不合理限制,确保机会平等。

  • 查处非法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突出问题。

  • 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

13.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 政府依法优先向民营中小企业采购商品或服务。

  • 支持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五、完善社会信用透明度

14.夯实信用信息基础

  • 完善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功能。

  • 推动信用数据应用共享。

  • 破解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难题。

  • 为更多民营经营主体提供普惠的信用数据服务。

15.强化失信约束惩戒

  • 按规定公示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款项信息。

  • 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在申请政府资金、享受税收优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股票债券发行、评先评优、公务员录用遴选调任聘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或禁止。

16.完善信用激励修复

  • 探索对守信企业给予用地审批优先等激励措施。

  • 推动企业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

  • 实现失信信息修复“一网通”。

六、增强政商关系亲清度

17.规范涉民企执法行为

  • 坚决整治远洋捕捞、粗暴执法、以罚代管等现象。

  • 严厉打击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进行诋毁、贬损和丑化等侵权行为。

18.推进民企纾困解难降本

  • 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 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给予省内通行费9折优惠。

19.妥善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

  • 全面排查机关事业单位拖欠账款。

  • 指导国有企业加大债务清偿化解力度。

  • 强化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

  • 加大对恶意拖欠账款案例曝光。

20.塑造亲清政商关系

  • 常态化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

  • 落实湖北省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

  • 鼓励支持全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光明磊落、坦荡真诚同企业接触交往。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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