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王辰琛)近日,记者从咸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综合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涉及酒驾醉驾道路交通案事件,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拒绝酒驾”的氛围,现印发《加强酒驾醉驾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请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建立健全酒驾长效常治机制
开展酒驾醉驾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是防范和遏制伤亡交通事故的有力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酒驾醉驾的顽固性、反复性、长期性,以及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和影响的恶劣性,切实把酒驾醉驾治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开展专题研究、专项研判,认真查摆问题根源、精准施策,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不断深化治理、强化措施、固化经验,推动全民参与劝阻酒驾醉驾,努力从路面上“打”向源头上“防”的转变。力争实现从机制上、源头上体系上推进酒驾醉驾综合治理工作长效常治。
二、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共治机制
一是各部门要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酒驾协同共治,确保治理工作无盲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各单位要明确主要负责人为酒驾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和措施,积极推动预防和治理酒驾工作落深落细落实。二是文旅、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联合组织发动餐饮娱乐行业积极参与酒驾醉驾治理。宾馆、饭店、酒吧、歌舞厅夜市等场所经营主体,要采取摆放提示台座、粘贴标语等方式,提醒群众“喝酒不开车,开车找代驾”预防可能发生的酒后驾驶行为:发动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停车场保安、收费员和滴滴等代驾人员劝阻、举报酒驾行为,联合发布《致娱乐场所规范经营倡议书》,倡议提醒、规劝饮酒消费者不开车,提醒、规劝无效的及时报警。三是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联合加强源头惩戒。要加强运输企业的监管,对同一运输企业连续出现两次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要通报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建议采取停业整顿、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等惩戒措施。对职业驾驶人发生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公安交警部门要通报其所在单位和企业,建议调整工作岗位。公安部门要全面实施“涉酒案件深度调查”机制,对查获的每起酒驾醉驾违法案件尤其是涉酒事故案件进行溯源,对涉嫌违规违法的单位、个人移交相关部门问责处理;对党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发生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要及时通报纪检监察部门。
三、建立健全“零酒驾”创建机制
一是将“零酒驾”创建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文明单位创建或考评重要范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充分运用微信平台开展创建及宣传“零酒驾”活动,组织公职人员签订“承诺书”,营造公职人员带头“拒绝酒驾”社会氛围。二是各地要抓好示范引领,推动提质增效。各地平安办组织开展“零酒驾”创建工作考评验收,达到创建标准的。进行挂牌,向社会公告:每年选定不少于个街道(乡镇)、2个社区(村)、10家“两客一危一告”运输企业创建“零酒驾”示范点,创建标准要求:一是明确本单位开展“零酒驾”示范点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拟定“零酒驾”创建工作内容及计划:二是打造单位“零酒驾”宣传阵地,至少设立1处抵制酒驾宣传警示栏或者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开展宣传;三是定期开展主题活动,本单位内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抵制酒驾活动(签订“抵制酒驾”承诺书及集中教育警示活动);四是持续日常提示,通过微信群等即时通讯,每月至少发送1次抵制酒驾警示信息;五是完善本单位机动车驾驶人台账,本年度以来无发生酒驾违法行为的人员;六是组建“零酒驾”宣传小分队,不定期开展劝导活动。
四、建立健全宣传警示曝光机制
一是市委宣传部统筹开展“拒绝酒驾”宣传工作。市文旅、广电、报社等部门要加强联动,营造禁酒驾宣传攻势。二是各地要落实重点场所“六必上”。餐饮行业、ktv娱乐场所、企业厂区、工业园区、办公楼宇、住宅小区醒目处上墙粘贴“拒绝酒驾”宣传标语;压实企业履行交通安全责任推进“企业劝导站”建设,加强工业园区、厂区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严防企业员工涉酒驾驶。三是乡镇要组织开展农村地区“拒绝酒驾”宣传活动。充分调动综治服务中心、安监、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等部门,以设置宣传阵地悬挂横幅标语、组织村民观看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片、敲门入户发放禁酒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乡镇机关干部、党员要签署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争做表率,带头抵制酒驾行为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拒绝酒驾”宣传经费保障,将宣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四是教育、交通、公安等部门加强对重点对象宣传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专题宣传,通过学生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理念传达给家长。交通运输部门要定期深入道路运输网约车、驾驶员培训等企业,开展“拒绝酒驾”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公安交警部门每月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酒驾醉驾违法和交通事故案例或每季度曝光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涉酒违法犯罪驾驶人户籍地所在的乡镇要发动村(居)委员会在微信群、宣传栏等进行案例警示,联合司法部门推动“醉驾”缓刑人员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公益活动。
五、建立健全精准打击管控机制
公安部门要发挥打击酒驾醉驾主力军作用,紧盯涉酒违法和事故多发区域、时段,在周末、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加大对酒吧、KTV休闲娱乐场所周边路段的路查路检;在中心城区,要充分发挥公安巡特警灵活机动优势,快速移动巡查布控:在农村地区,农村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大队可以采取联合用警、交叉执法,组建夜查酒驾执法小分队,灵活机动出击,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交通安全劝导员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此项工作。公安交警部门针对二次酒驾严重违法行为要顶格处理,违法人居住地村(居)委会要加强二次酒驾人员的教育和改造,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制参加酒后驾车认识教育、进行心理疏导等;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建立重点时段、重要节点信息互通、情况专报机制,掌握辖区酒驾醉驾查处战果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报政府主要领导知悉。
六、建立健全通报督办约谈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酒驾醉驾治理作为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干部职工酒驾醉驾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将酒驾醉驾治理作为队伍建设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一是强化督查督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联系人,各乡(镇)、村要明确包片联系人,根据公安交警部门每月酒醉驾违法及涉酒事故发案情况通报,在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加强指导督促,推动全市酒驾醉驾治理工作落实落细。市安委办将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和会商研判。二是定期通报酒驾醉驾。对涉及酒驾醉驾事故多发或酒驾醉驾治理工作开展不力的,将通报辖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督促落实属地安全主体责任和涉酒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抄送平安办、文明办等单位。三是进行“一事一督办、一事一约谈”。对通报整改不力的,或酒驾醉驾事故多发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督办有关责任单位、约谈有关责任人,督促落实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涉及运输企业驾驶人酒驾的亡人生产安全事故要一律开展深度调查,典型事故提级调查,并加强事故深度调查结果应用,震慑行业企业、警醒从业人员,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好酒驾醉驾源头预防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酒驾醉驾预防和治理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和治理措施。推动酒驾醉驾源头预防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部署开展工作情况每季度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安委办。
联系人:黄明亮,8172000,xnsanhbgs@163.com
(编辑 王辰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