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邓超)记者今天(4月14日)从湖北省住建厅网站获悉,咸宁等五个城市被选拔为“海绵城市”省级示范城市,目前名单已进入公示阶段。
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由省住建厅、财政厅、水利厅举办,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和综合评议,咸宁市,宜昌市,荆州市,襄阳市,黄石市被评为省级示范城市,钟祥市,十堰市,随州市、黄冈市被评为省级示范备选城市。
所谓海绵城市,就是改变传统城市建大管子、以快排为主的雨水处理方式,借助自然力量排水,“源头分散”、“满排缓释”,就近收集、存储、渗透、净化雨水,让城市如同“海绵”般“呼吸吐纳”,实现雨水在城市中自然迁徙。
2015年以来,咸宁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以淦河作为市区最大海绵体,配套建设周边海绵型园林绿化、广场、道路等工程,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科学布局雨水调蓄设施,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绿色发展方式,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增强城市防涝能力。
截止目前,咸宁城区已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44个,完成海绵城市建设面积15.22平方公里,占建成区比例20.8%,完成积水点整治116处,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明显。未来3年,我市将继续实施海绵型小区、污水管网、雨水管网与防洪排涝等9大类、37个工程项目,总投资约71.77亿元。
(编辑 余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