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扔烟头引发山火 崇阳2名男子被拘留!

云上咸宁报道(崇阳全媒体记者 田明 实习记者 陈荣辉)近日,崇阳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通报了金塘镇寒泉村火情情况的调查处理结果,对金塘镇在全县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处罚款,对肇事者汪某明、肖某进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一万元的处理。

事件经过

3月10日下午3点58分,金塘镇寒泉村九组附近山林出现火情,接报后金塘镇立即组织扑救,火情于当天下午5点16分扑灭,所幸无人员伤亡和林木损失。事后查明为当地村民汪某明、肖某进在山上违规吸烟引导致火情发生。

火情发生后,暴露出金塘镇、金塘镇寒泉村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思想重视不够、责任压实不到位、火源管控有漏洞、宣传工作有死角、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不强等问题。

处罚结果

按照森林防火“四不放过”原则,经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研究决定,对金塘镇在全县通报批评,并处罚款5000元;由镇党委对分管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副镇长进行工作约谈;对村支部书记、主任进行工作诫勉谈话;对包组(山头)护林员经济处罚300元;对肇事者汪某明、肖某进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一万元的处理。

受到严厉处罚的汪某明、肖某进后悔不已。

金塘镇寒泉村村民 汪某:这次失火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教训。以后我在这里做事一定时刻谨记防火要求,坚决不带火苗上山。

金塘镇寒泉村村民 肖某:村里每天都进行了护林防火宣传,但是我却没有当回事,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我内心感到很惭愧。我一定吸取教训,不再犯这样的错误。

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崇阳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求全县各乡镇应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查找各自工作漏洞,以强有力的措施全力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检查督办要“落细”。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森林防火当做当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包保责任人要深入一线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一切野外用火,坚决从源头上消除隐患。

应急处置要“迅速”。

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配强队伍、配齐设施、配足物资,确保“反应快、拉得出、用得上、扑得灭”,同时要注意科学灭火,防止人员伤亡事故。

责任追究要“严格”。

凡是发生森林火灾的地方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达到“一处有火灾、全县受警示”的目的。

温馨提示: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朋友们,在春耕、备耕以及林内作业中,严禁烧荒、烧田埂地坎、烧秸秆,严禁带火入山、吸烟、烧烤等野外用火,因上述等行为,造成损失的一律依法严惩,并严厉追究行为人违法野外用火责任,依照法律规定给予惩处。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