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 记者 李华荣)“车辆是在平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为什么需要用吊车?1600元停车费是怎么组成的?”近日,市民钟先生来电反映,1月20日,他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将其车辆送到咸安区工业园京城停车场,2月21日,去停车场领车被告知停车费1600元,说车辆是被吊车吊到停车场的,钟先生对此表示质疑。
问政记者就此来到市交警支队城区大队了解情况。
“停车费不是我们收,是停车场收,我们处理交通事故,交警只负责定责,如果有车子需要扣回去,通知他施救,他们就问现场情况怎么样?至于车是开回去还是拖回去还是吊回去,他们根据情况来决定,后面所有的事情全部是停车场的,跟我们交警队没关系。”一名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告诉记者。
据介绍:该大队辖区负责施救的是通过政府招标的第三方机构一京城工贸停车场。
从该大队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者了解到该起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2022年1月22日12时30分左右,当事人钟先生驾驶的小车在太乙大道潜山村三组十字路口直行,与右侧直行的另外一辆小车发生碰撞,造成对向车辆驾驶员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和当事人陈述,交警判定事故原因当事人钟先生驾驶机动车未让右侧来车先行,判定当事人钟先生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该起事故究竟用不用出动吊车?1600元的停车费又是由何而来呢?记者就此来到位于咸安区工业园的京城汽车工贸停车场了解情况。
在京城停车场内,记者看到钟先生的事故车辆就停在场内,车辆右前方严重受损。记者找到了当时的现场施救人员,向他了解事发现场的详细情施救情况。
“他们的车撞了以后,又撞到护栏,散了一地,直接就垮到沟里去了,这么高的一个陡坡,轮胎是挂到那个陡坡下面去了,没有办法拉上来,又没有车主在现场,那我们只能呀!当时他们现场搞完了,交警走了,车主也走了。”
停车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车主是不在场的,一般如果是要进行吊车,会当场告知车主,车主如果同意就吊,如果车主不同意就不吊,但不能因此而堵塞交通。
那么,1600块钱停车费从何而来的呢?
“不是停车费,现在取消停车费了,是施救费,吊车是1200块钱,拖车是400,就是这样组成的,1600块钱。因为他动用了吊车,如果没用的话,那就是400块钱。”成停车场负责人周道松告诉记者。
“因为他那个车子当时陷进去的那个坑有点深,我们先是用平板,用绞盘拉了,他拉不起来,我们才采用的吊车的方式。”
从该停车场张榜公布的普通公路清障施救收费项目公示牌上,记者看到,上面注明的对于A类车的吊车作业费收费每次1200元,对事故或故障车拖拽牵引费A类车十公里以内收费400元。A类车,指七座以下轿车和两吨以下货车。
该负责人表示,对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已经与投诉人进行解释,目前,投诉人还没有到停车场提取车辆,他们也没有收到此次事故的施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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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辰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