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 | 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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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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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

1、正常缴存职工本人、配偶购买自住住房,自备案的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

2、正常缴存职工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未缴存公积金且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一次性提取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再受理每年分次提取);

3、提取累计总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每满一年可办理提取一次。

除外条件提示

1、本人及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或有贷款质押担保未解除的;

2、本市行政区域外购房所在地与户籍地或工作地不一致;

3、申请提取所购房屋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

4、购买住房超过政策规定的房屋套数;

5、提取额度超过购房总价款;

6、婚前所购住房且非共同共有房产;

7、公积金缴存账户处非正常缴存状态。

01

柜面办理

一、购房提取资料:

1、购期房(新房):

已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增值税发票原件(首付款发票金额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

2、购二手房(现房):

已过户到购房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原件、契税税收完税证明原件。

3、购外地房:

本市行政区域外购房提取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人购房地户口本或购房地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二、身份证明及申办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结婚证、提取人银行卡(存折)原件;

2、家庭代际互助提取的,需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明、直系血亲关系证明原件(户口簿、出生证等能够证明直系血亲关系的材料,如不能提供的,可以请单位开具证明或进行事项承诺)。 

三、提取办理程序

1、职工本人持所需资料到公积金缴存机构办理;

2、经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转入职工本人账户。

02

网上办理

1、首先,登录“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如图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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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入后,勾选您要办理的业务,点击“下一步”,如图显示;

3、点击“下一步”后,选择房子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再点击“确认”,如图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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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界面提示,对应填写、上传相关资料即可。

来源:咸宁公积金

(编辑 余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