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抢注“谷爱凌”商标?或将被罚!

市民朋友们

最近您的社交软件是否被

这位叫谷爱凌的

「顶级宝藏女孩」刷屏了?

2月8日

中国选手谷爱凌在北京冬奥会

自由式滑雪女子大跳台决赛中夺得冠军

受到广大网友称赞与喜爱

但与此同时

有细心网友发现“谷爱凌”

早在2019年6月就被注册了商标

引发网友热议

2月9日

有媒体记者就相关问题

采访了行业律师

律师表示,商标申请人或将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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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册的商标是否有效?

据统计,“谷爱凌”商标申请信息共有29条。其中,自然人张某于2019年6月申请的11个“谷爱凌”商标已完成注册(2019年6月6日,15岁的谷爱凌通过个人社交媒体宣布自己正式转为中国国籍,并将代表中国出战北京冬奥会),国际分类涉及教育娱乐、广告销售、布料床单等。其他公司及自然人申请的“谷爱凌”商标流程显示为“被驳回”或“商标无效”。

对此,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昆明市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董建国表示,“如果谷爱凌本人提出商标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宣告相应的商标无效。”

恶意抢注商标会受到处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就此,董建国表示,要看商标申请人能否提出证据,证明其注册该商标并非因为谷爱凌本人的名气,“我们从汉语的语义去理解‘谷爱凌’三个字,是没什么实际意义的,一般来讲,若不是因为她的名气注册,是说不过去的。”

同时,董建国介绍,“因当时谷爱凌名气不比如今,商标审查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申请是可以理解的情况。但现在,有人想再注册‘谷爱凌’商标一定不会通过了。”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3月起实施《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集中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根据该方案,相关的商标申请人有可能会受到相应处罚。”董建国说。

来源:云南网

(编辑 杨紫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