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夏晖 特约记者 钱璇)1月9日晚,咸安区107国道与锦龙路交汇处发生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在接警七小时后,犯罪嫌疑人在居住地附近被民警抓获。
1月10日清晨七点,107国道某工厂门卫刘某清扫场地时,在道路水沟旁看到了让人惊魂未定的一幕。
报警人刘某:“今天早上起来扫地,看到沟里有一个人躺着,于是我就报了警。”
在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被撞人已经死亡多时,道路上还残留着干涸的血迹和破碎的汽车碎片,因事故发生在城乡结合部,且现场有价值的信息并不多,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能否快速锁定肇事车辆和嫌疑人,事故发生时间成为了破案的关键。
咸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副教导员汪涛:“我们通过现场的细微碎片,然后调取附近的监控,推断时间为2022年1月9日晚上8时40多分许,确定时间以后,再通过大量的视频查找车辆轨迹,确定肇事车辆,根据车辆痕迹、轨迹找到驾驶员。”
锁定嫌疑人信息后,民警直奔嫌疑人居住地址,在官埠菜场附近将肇事逃逸嫌疑人陈某猛抓获。经审讯,陈某猛对驾车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陈某猛交代,当天晚上八点四十多由咸安八斗角方向回家,自己近视在夜间看的并不是很清楚,在行驶至107国道和锦龙路交汇处时车辆发生碰撞,且听到一声巨响。因保险已过期一个月,陈某猛怕承担事故责任加之对周围路段十分熟悉,抱着侥幸心理一逃了之。当民警告知被撞人张某萍已经死亡的消息后,陈某猛后悔莫及。
肇事逃逸司机陈某猛:“当时我以为没多大事,车子又没有保险,我觉得这个事情不是很大。现在后悔没有当时报警。”
目前,陈某猛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 雷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