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月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示
我市退役军人
职业技能培训拟承训机构
快看看有没有你知道的?
为有效加强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规范培训秩序,提高培训质量,根据《湖北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鄂退役军人发〔2020〕61号),经查阅资料和实地考察,通过对征集申报单位培训能力水平评估评审,现对符合条件承担我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2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及时向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详实具体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定为咸宁市退役军人承训机构,受理电话:0715-8182098。
(见习编辑 杨紫妮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