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回事?赤壁2人报警称被抢劫 结果自己被拘留

云上咸宁报道(通讯员 罗春晖)记者今天从赤壁市公安局了解到,近日赤壁2人以谎报案情来宣泄个人情绪或达到个人目的,被赤壁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情一:“我在店里被抢劫了!”

2021年1月27日凌晨,在赤壁城区金三角某店铺内,杜某与闫某因服务问题产生纠纷,后二人协商,闫某退还600元给杜某某,闫某退钱后,越想越气便微信告知朋友王某说自己在店里被抢劫,随后王某打110报警。由于涉嫌暴力恶劣事件,赤壁市公安局蒲圻派出所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将闫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在详细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闫某实属谎报案情,闫某对此供认不讳。

最终闫某因谎报案情,被赤壁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

案情二:“我在家里被抢劫了!”

2020年12月17日,赤壁市公安局新店派出所接村民周某某报警,称其在家睡觉时被两名陌生女子索要钱财,抢走抽屉里面的黄金戒指1枚、白金戒指2枚、黄金项链1条、黄金耳环1对,首饰总价值10000元,另抢走枕头夹层中的1000元钱现金。接警后,值班民警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和细致询问调查,最终查证周某某为治病,将价值10000元的戒指、项链、耳环于2020年11月份交给其女儿熊某某代其变卖治病,因害怕家人责怪便报假警称其被抢劫,周某某对此供认不讳。

周某某因谎报案情,被赤壁市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

警方提醒:110报警服务台负责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是维护公众安全的重要公开资源,任何人都不得为追求个人目的而谎报警情、案件。公安机关对谎报警情或故意严重夸大案件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