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该同志于2018年6月25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尚在处分影响期内,建议暂不推荐。”近日,通城县纪委监委通过严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坚决否决了1名受处分干部的先进典型推荐。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发展党员等方面审核把关的关键作用,建立了“四室联审”+“一室反馈”的联合审查反馈机制。在收到相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由信访室、案管室、纪检监察室和案件审理室四室开展联合审查,各室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及时调取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执纪审查、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大数据”,聚焦是否有信访举报反映和初核问题线索,是否违反党风政风和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是否存在立案审查情况,是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是否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情形等关键要素,在认真梳理、严格审查、仔细甄别后提出意见建议。在各室出具准确回复意见后,报请常委、副书记、书记逐级审批,层层签字背书,确保意见回复全面、如实、准确。最后,明确由办公室严格按照回复时限和要求向征求意见单位及时予以反馈,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带病表彰”。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499人次,作出否决性意见33人次。
“在回复过程中,务必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敢于有‘病’说‘病’,做到不回避、敢碰硬,保证反馈结果真实、准确、全面。”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要求,村级换届工作是下一步要紧盯的重点,对全县185个村(社区)1000余名班子成员及后备人才开展“红色体检”更是前期一项重大任务,相关室部要凝心聚力,坚决防止“带病”干部蒙混过关,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王露)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