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奇葩男子频频盗窃 原因竟是……

嘉鱼男子刘某(化名)患有人格障碍,竟然迷恋上盗窃,自此便走上一条不归路,多次盗窃后被抓。经鉴定其作案时虽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最终还是被判刑自食恶果。近日,嘉鱼法院就审理一起盗窃案。

2017年9月15号上午9点左右,刘某在嘉鱼某服装店门口偷走一辆路边停靠的摩托车,并以300元的低价转卖给他人。同月30号下午2点多,刘某在嘉鱼某学校门口偷走一辆电动车,被车主发现后乘车追赶,最后刘某弃车逃跑。

偷盗成瘾的刘某又在当天下午5点再次作案,这次胆大包天的他竟在该县电信大楼附近开走一辆仅熄火没有拔钥匙的小轿车刘某把车开到簰洲湾镇的时候将一辆三轮车撞翻,随后又把轿车里的米和月饼等物品以180元的价格卖给附近的副食店,不久就被公安民警抓获。后经有关部门鉴定,刘某患人格障碍,作案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嘉鱼法院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刘某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且盗取财物已发还给失主,依法可从轻和酌定从轻处罚,刘某是累犯,应从重处罚,最终判处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来源:嘉鱼法院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