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卸掉了我‘问题’干部的‘包袱’,今后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纪法的轨道上大胆干事创业,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和信任。”近日,崇阳县肖岭乡一位受政务处分的干部处分期满,在收到解除处分决定书时,该干部激动地说。
据了解,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处理”与“挽救”并重、“治病”与“咬耳”同行,加大回访和教育工作。在建立完善动态回访机制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形制定相应的回访计划,从关心帮助的角度“对症下药”。通过深入一线,查阅有关档案、与受处分人员交心谈心、与单位分管领导和党组织交换意见、向日常相处的同事座谈等方式,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生活现状等,帮助其解“心结”鼓“干劲”。同时,在综合考察评估的基础上,适时作出恢复党员干部党员权利或解除政务处分决定。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对2017年受处分的72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分级回访,并对其中思想转变好、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反响好的6名党员干部,按期恢复其党员权利,对其中13名干部按期解除其政务处分。
“惩处与保护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动辄则咎的同时,如何治‘病树’正‘歪树’,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面对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对于犯错误的党员干部,纪委监委既要敢于拿起纪法之尺铁面‘揪’错,也要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和教育帮扶‘后续疏浚工程’,及时为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卸掉思想包袱,使其轻装前行,实现‘问题干部’向‘有为干部’的转变。”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还将针对十八大以来72名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处分的干部进行不定时回访,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教育警示、党纪法规讲解等方式,强化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工作。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 李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