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电梯保有量迅猛增长,电梯安全性日益受到老百姓的关注。电梯作为一类特种设备,通过完善标准和规范、加强监督检验和检查,是市质监局的重要工作之一。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在直播间与听众交流普法,受理关于电梯设备安全等问题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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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热线》主办单位
咸宁市委法治办
咸宁市司法局
咸宁市普法办
咸宁市法学会
本期普法上线单位
咸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期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左1:《法治热线》主持人 宇阳
左2:市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子轶
右1:市质监局特设科 吴康
右2:市质监局特设科 科长 定翔雁
案例:吃人的电梯
2015年,某市百货商场内,一名女子带着小孩经手扶电梯上楼,临近上一楼层电梯到达口时,电梯踏板突然塌陷,该女子坠落一瞬间托起孩子,自己被卷入电梯身亡。
普法嘉宾介绍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对电梯的维修、保养有明确规定。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如果没有做到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保养,将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等。乘坐电梯的人可观察电梯有无强检合格证,如果没有是不能载人的。可以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举报。按照规定,质监部门对用户电梯年检合格后所发放的合格证有效期只有一年时间。

《法治热线》播出时间:
FM88.1咸宁综合广播
17:30-18:00
8:30-9:00
14:00-14:30
网络收听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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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咸宁人民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