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编辑报道)6月19日,中共咸安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咸安将面向社会引进29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解决该区专业人才紧缺现状,报名截止至2018年7月6日17:00。
据悉,招引对象应具备国内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符合设置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它要求。
这些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已在咸安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录用后人才享受这些政策待遇:引进人才由区财政一次性给予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安家补助费5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引进人才按照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每人每月1500元连续发放3年生活补贴,由用人单位与财政部门按1:1比例承担;引进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使用单位事业编制上编;对于引进人才配偶工作、住房、社会保障、户口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由用人单位优先照顾;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实行1年试用期,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相应待遇取消。
附件一:2018年咸宁市咸安区“招硕引博”拟招引岗位信息表
附件二:2018年咸宁市咸安区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来源:云上咸安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