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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男子邱某(化名)早在2015年因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刑8个月,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多次贩卖“麻果”和少许“冰毒”给吸毒人员,最终被判四年。
2017年1月至3月,邱某分多次贩卖毒品给吸毒人员,其中中包括“麻果”19颗和少许冰毒,从中获取毒资1250元。
2017年3月17日,公安禁毒大队接到情报后,对邱某住处进行例行检查,查获并扣押装有疑似冰毒的透明塑料1袋,重量约5克,邱某也被送往戒毒所强制戒毒。
嘉鱼法院审理认为:邱某多次贩卖毒品给他人吸食,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邱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曾因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过刑,又犯贩卖毒品罪,系毒品再犯,均应从重处罚。邱某在强制戒毒期间,主动交待自己贩卖毒品的罪行,属坦白,可从轻处罚,最终判处邱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提醒:贩卖毒品,害人害己。吸食毒品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会让整个家庭陷入家破人亡的境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来源:嘉鱼法院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