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咸宁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协咸宁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咸宁市第六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协咸宁市第六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咸宁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梁细林同志代表市六届政协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一审:金崇

二审:刘思祺

终审:汪洋